獨家》超狂小三逼正宮同意「小三日」 撂話「一人一國」
超狂小三逼正宮每月同意「小三日」、老公賓士車牌簽名撂「一人一國」,地院判人夫與小三需連帶賠償50萬元。(記者蔡彰盛攝)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結婚18年的張姓碩士教師,意外發現在科技公司擔任高階主管的先生曾男匯款3百萬元給小三購屋、當生活費,事後先生竟要她每月挪出1個週六日作為「小三日」,讓他可以盡情陪小三,張女嚴拒後,小三開始一連串逼宮與宣示主權行動,不僅撂話「你老公翹到我家來了」,還在先生的賓士車牌上簽名,寫下「一人一國」,並畫上愛心符號,意在逼迫她容許曾男可享齊人之福,新竹地院判曾男與小三需連帶賠償正宮50萬元!
結婚18年、育有2子的張女指控,2017年8月無意間發現先生曾男LINE陳女說已匯300萬元,她本以為老公遭到網路詐騙,詢問後曾男竟意外承認與小三陳女外遇通姦,事後先生陸續寫道歉信與自白書,交代與陳女認識交往過程,坦承2017年2月間起開始床戰陳女、已拿122萬元給小三做購屋預備款,每月再給6到10萬元生活費等情,並承諾不會再執迷不悟,還以書面承諾若再有外遇,財產全歸妻兒所有。
哪知曾男待刑事通姦罪6個月告訴期間經過,就經常夜不歸戶,去年大年初二陳姓小三竟堂而皇之發訊息向她示威,且曾男竟要她容許他每月有1個週六週日陪伴小三,遭她嚴予拒絕。
去年5月、6月間,她發現老公的賓士車車牌遭陳女簽名,甚至寫上「一人一國」,並畫上愛心符號,意在逼迫她容許曾男可享齊人之福。去年7月起先生即完全不回家,搬到桃園市與陳女同居,張女憤而對2人起訴連帶求償80萬元。
法官調查,曾男所寫的道歉信與自白書,清楚記載與陳女發生性關係的時間地點,皆在桃園、中壢的汽車旅館,甚至對妻子說「妳一心只想要我回去過去的日子,但是我回不去了,不管有沒有她!」、甚至還要妻子「接受她(陳女)」。
陳女甚至嗆張女「記得愛愛!他翹到我的家、我的生活裡,都是因為你們房事不正常!你不給他的話,他會出來害別人啦!就像我!」等語,等於承認與曾男發生過性行為。
法官調閱2人手機的基地台位置,多次均共同位在桃園的陳女香閨,也同時出現在花蓮、台東、綠島等處,最後判2人應連帶賠償正宮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