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警恐嚇前女友、找黑衣人踹她門 判拘60天定讞
〔記者張文川、錢利忠/台北報導〕警察風紀又出包!曾因處理夫妻糾紛而因公負傷,獲警政署公開慰問的北市警中山分局偵查隊前偵查佐陳慶安,不滿王姓前女友另結新歡,竟接連傳送多則揚言要砍情敵的訊息擷圖給王女,還找一群黑衣人到王女住處砸破家門;台北地院一審依恐嚇、毀損罪將陳男判處拘役60天,檢察官認為判太輕而上訴,北院二審合議庭考量陳男已當庭向王女鞠躬道歉並賠償25萬元,已具悔意,駁回上訴確定。
據指出,32歲陳慶安前年11月曾在分局值班處理夫妻糾紛時,為了阻止惱怒失控的男方歐妻,而遭對方與陪同男友人攻擊,手腳多處掛彩,警政署長事後指派駐區督察親赴分局慰問他和另一員警。
判決指出,陳員前年10月與王姓女友分手,去年4月5日得知她另結新歡,竟心生不滿,當天屢用臉書私訊,傳送他與王姓中山聯盟成員的微信對話擷圖給王女:「跟我說那個混帳混哪的、我要砍他、敢瞪我、我要他哭著求我」等語句,揚言要砍她的新男友,使王女飽受驚嚇。
同日下午,陳男竟又率7、8名壯漢黑衣人到王女住處,王女不敢開門,王女的林姓男友先把內門栓住才開門查看,陳員卻完全忘了自己的警察身分,發力狠踹大門,把門鍊踢壞,再用滅火器砸門,導致大門鎖頭鬆脫、門框與門板破損,王女報警,警察到場才知道動手的人竟是警察同仁。
台北地檢署偵查時考量陳男認罪,依恐嚇、毀損等罪起訴,並聲請簡易判決。北院一審審酌陳男不思以和平、理性方式化解感情糾葛,任憑一己衝動,傳送具恐嚇意味的文字及截圖恫嚇被害人,使被害人心生畏懼,還踹門毀損,陳男雖願以20萬元和解,但仍未獲王女諒解,2罪合併判拘役60天,未宣告緩刑。
檢察官認為陳員是警務人員,身為人民保母竟帶頭毀損、恐嚇,惡性不輕且未和解,一審量刑過輕,提出上訴。
北院二審審理時,陳員當庭向王女鞠躬道歉,將和解金提高至25萬元,當庭先付5萬元,合議庭認定陳員並非毫無悔意,有意贖罪,因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確定。陳員事後已被調往士林分局擔任派出所制服員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