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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稱「天道盟大哥的女人」侵害名譽 女房東張淑晶逆轉獲賠15萬

被控坑殺多位房客的女房東張淑晶。(資料照)

被控坑殺多位房客的女房東張淑晶。(資料照)

2019/03/19 12:19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被控坑殺多位房客的女房東張淑晶,被新北地院重判8年2月,已上訴高等法院審理中,3年間,張女被周刊報導指為「天道盟大哥的女人」、前科洋洋灑灑,她不滿怒告撰稿記者、2名編輯求償100萬元,一審判張女敗訴,高等法院認定記者、文字編緝未盡合理查證義務,報導及標題已侵害她的名譽,今逆轉改判2人應連帶賠償張女15萬元確定。

張淑晶具狀指控,2016年8月5日時報周刊在封面故事中,以「惡房東張淑晶天道盟大哥的女人」為標題,報導說她有侵占、毒品、背信、恐嚇、詐欺等犯罪前科,甚至指稱「她(指張淑晶)的前男友是天道盟天鷹會的大哥,張淑晶正是江湖兄弟口中的『阿嫂』,也才恍然大悟,難怪張淑晶行事如此狠辣:」等內容,已破壞其名譽,因此向謝姓記者、曾姓、韓姓編輯連帶求償100萬元。

張女不滿,提出民、刑事訴訟,其中刑事加重誹謗告訴部分,檢方對撰稿的3名記者做出不起訴處分確定;民事部分,台北地院判張淑晶敗訴,她不服,上訴高等法院。

高等法院認為謝姓撰文記者未查證消息是否屬實,也未針對報導內容向張淑晶本人查證,和製作「惡房東張淑晶天道盟大哥的女人」標題的曾姓文字編輯都有侵權連帶賠償責任,判謝、曾兩人應連帶賠償張女15萬元確定。至於韓姓編輯是美術編輯,不必負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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