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南公子裝GPS查新光公主 林知延向妻致歉...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華南金控副董林知延被妻子、新光人壽副總吳欣盈指控在她座車安裝GPS衛星定位器跟蹤,一審判林與律師劉宗欣、2名徵信社業者等4人均無罪,上訴後,高等法院今召開言詞辯論庭,林知延等人均堅稱沒有犯罪,應判無罪,林知延庭末真情告白,指當初所為是為了保全家庭,若造成吳欣盈受傷害,「我致歉」;此案訂4月2日宣判。
此案源於,林知延和吳欣盈於2011年4月結婚,後來傳出婚變,林知延被控為掌握吳欣盈行蹤,2013年8月在律師劉宗欣建議後,私下委託2名微該業者跟監,掌握她的行蹤,而徵信業者在林同意下,暗中將GPS裝在吳女平日使用的車輛了解她的行蹤,遭吳女報警處理,吃上妨害秘密官司。
北院去年11月2日判決認為,GPS不具錄音功能,本案中,吳欣盈被GPS錄到的行程不屬於「不公開活動」,判林等4名被告均無罪。檢方不服,上訴高院。
高院一月底傳北院兩位女法警出庭作證,林的律師團主張因判決書收受戮章日期有更改過,檢方逾期上訴,上訴不合法,兩位女法警證稱只負責送達,不清楚戳章日期問題。
高院今召開辯論庭,並應律師團聲請傳北院一位書記官作證,但合議庭審判長江振義認為律師團未舉證、釋明有傳訊書記官作證的必要,「不能僅因為律師團有懷疑就傳訊證人」,否則這屬於「幽靈抗辯」,當庭裁示無作證必要,將證人請回。
林知延等4人結辯時,均證稱沒有犯罪,庭訊尾聲,林知延當庭主動向未到庭的妻子吳欣盈表達歉意,林表示,「我當初出發點是因為要保護我的家庭,如果因為這樣子而使妳(指吳欣盈)受到傷害,我很抱歉,要透過律師向妳致歉」。
庭訊後,林知延快步離開法院搭車離去,未針對「道歉說」受訪。
林知延、吳欣盈這對兩大家族豪門王子、公主的婚姻,也因吳女被裝上GPS監控行蹤等問題,鬧得不可開交,高院去年改為判准兩人離婚,吳女表示期望有小孩,惟恐離婚將使7顆胚胎遭銷毀,而不同意離婚,已上訴三審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