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公主:故意留親密照 是要警惕丈夫守承諾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華南金控第三代長子、華南銀行副董事長林知延,被妻子、新光金控第三代長公主吳欣盈控告妨害秘密,涉指使徵信社在她車上安裝GPS衛星定位器跟蹤她,台北地院今開庭,傳喚吳欣盈出庭作證,林知延的律師根據102年吳欣盈與新加坡籍男子「Weng」的22張親密合照詰問吳欣盈,吳欣盈說照片是她故意給丈夫看的,目的是要警惕他遵守婚姻承諾。
公訴檢察官與法官都認為事涉隱私,因此詰問程序採不公開審理。詰問程序結束之後,重啟開放法庭,吳欣盈陳述說,她為了此事飽受煎熬,要吃安眠藥才能睡著,還長了疱疹,丈夫一邊放話要她留下來,一邊又打離婚官司,一再拉長訴訟戰線來中傷她,用不是事實的事來討論家務事很不妥當,所以她要捍衛自己的隱私。
吳欣盈又說,「婚姻中的磨擦,並不是1、2照片或外遇所造成的」,她沒有林家的鑰匙,東西常被翻,沒有隱私,相機裡的相片是她故意放在林家給丈夫看,希望能警惕他遵守婚姻的承諾,沒想到丈夫竟拿來打離婚官司,數位照片順序、拍攝地點都可更改,未必是實情,丈夫還聯合身為姻親的律師劉宗欣去找徵信社來對付她,令她心寒。
法官諭知,這些照片在本件妨害秘密案沒有證據能力,而只是當做詰問證人時使用的彈劾證據。
至於林知延訴請的離婚案,北院家事法庭認為不應歸責於女方,今年6月一審判吳欣盈勝訴,不准離婚;林知延已提上訴。
吳欣盈102年9月懷疑遭人跟蹤偷拍,檢查座車發現被安裝GPS追蹤器,台北地檢署隔年5月依妨害秘密、違反個資法罪嫌,起訴林知延、律師劉宗欣和兩名徵信業者。
今爭論的22張照片,在2人的離婚訴訟中也已由林知延列為證據,判決中透露,林指控妻子在102年7月與星籍男子Weng合拍多張親密照片,兩人共遊柬埔寨、英國與義大利,這是他委託徵信社跟拍妻子的動機,目的是為了防止不利於夫妻感情的事;吳女在離婚訴訟中反駁,親密照是在場友人起鬨才拍下,她絕無不當行為或外遇。
林知延今步入法院前受訪說:「念著多年的夫妻情份,希望雙方可以有和諧的關係,有些事可能是因為誤解而產生,我從來沒有想過要違反法律,希望雙方見面坐下來好好談」;吳欣盈進出法院時都未受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