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性侵前女友 出庭竟辯「自然接觸」
2019/03/12 21:05
[記者陳恩惠/台北報導]張姓男子深夜邀前女友到新北市淡水的住處聊天,女子不疑有他赴約,卻遭張男壓在床上性侵得逞,女子事後報警處理,張男想以12萬元息事寧人,但女子堅持提告,士林地檢署調查時,張男否認涉案,辯稱「當時是自然發生接觸」,檢方偵查終結,依妨害性自主罪嫌起訴。
起訴指出,張男與女子原為男女朋友關係,2018年1月16日晚上11時,張男突然邀女子到他位於淡水的住處,女子答應,詎料,女子抵達之後,張男於17日凌晨某時許,竟違反女方意願將她強壓在床,不顧女子反抗掙扎,強行脫去女子褲子性侵得逞。
張男調查庭供稱,他坦承確實有與女子發生性關係,但他否認有任何強制性交的犯意,辯稱「當時是自然發生接觸,並無違反女子的意願」;女子的劉姓閨蜜證稱,女子案發後立刻告訴她被性侵,她當天趕到女子住處,發現女子哭泣不止,氣得打電話質問張男,張男還為發生此事向她道歉。
另名女友則稱,案發隔日女子傳line告訴她被張男性侵一事,她也氣得質問張男,也獲得張男承認性侵了女子,女子當時情緒低落,張男告訴她,表示想以12萬元和解。
女子到庭拿出錄影光碟證稱,當她向張男父親告狀時,張父立刻向她道歉,還請她給張男一個機會,同時,女子的父親也打電話給張男質問此事,張男當時並未否認,表達希望雙方能夠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