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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性侵 少女示愛被拒訊息還他清白

新北地檢署。(記者王定傳攝)

新北地檢署。(記者王定傳攝)

2019/01/28 20:03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37歲邱姓男子被控性侵13歲女網友小蘭(化名),但2人對話記錄卻顯示,案發前,邱男面對小蘭不斷示愛,均予以拒絕,還勸說:「你真的知道你要什麼,才會得到幸福,要不然就一再被男人玩弄、糟蹋」等,加上友人證稱2人並非情侶,新北地檢署調查後也認為只有單一指述,缺乏其他證據,處分不起訴。

據了解,邱男身材高挑、長相帥氣、家境也不錯,可說是:「高富帥」,他被控於2017年6月間,在友人住處,指侵年僅13歲的女網友小蘭;小蘭於隔年提告時指稱,2人原本是情侶,她因不滿邱男分手後的作為才會提告。

邱男則堅稱2人只是普通朋友,案發當晚,因小蘭突然跑去他朋友住處,他予以責罵後,便幫忙詢問友人可否讓小蘭借住一晚,但並未發生性行為。

邱男並提出2人對話訊息為證,訊息中,邱男面對小蘭示愛均明確拒絕,還勸說:「一般人你揪做愛,早就接受了,但是他們真的愛你嗎?會向(像)我這樣為了保護你而拒絕嗎?這個用心你一定要懂,你真的知道你要什麼,才會得到幸福,要不然就一再被男人玩弄、糟蹋,你千萬別這樣...我心也難過,你要讓自己變更好的人,你可以的」。

此外,小蘭還曾傳訊提及與他人發生性行為;邱男僅回說:「你開心就好,重點你看對人,你喜歡他就去囉」、「傻瓜,我看你喔!幫不了你了」等,加上邱男友人也證稱2人不是情侶;檢方調查後認為,全案只有小蘭單一指述,無其他證據佐證,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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