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頭賣0.8公克安毒收1500元 換來7年半徒刑
2019/01/26 18:52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鄭姓藥頭販賣0.8公克的安非他命給林姓藥腳,僅得款1500元,卻被警方查獲送辦,換來7年半的徒刑,還要沒收犯罪所得,真是得不償失。
東港警方去年查獲林姓男子持有安毒,供出是鄭姓藥頭賣給他吸食,重量約0.8公克,雙方約在一家寺廟旁交易,鄭男得款1500元,警方循線將鄭男逮捕到案,被檢方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起訴。
該條例規定,販賣第2級毒品者,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1千萬元以下罰金,屏東地院審理後,依全案情狀判處鄭男有期徒刑7年6個月,還要沒收犯罪所得1500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