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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死?涉黑吃黑自白槍殺姨丈 找不到屍體男子改判無罪

男子王加文被控覬覦姨丈劉有誠在柬埔寨走私毒品龐大利益,涉18年前在柬國槍殺劉,後來在中國涉案被捕,遣返回台後自白殺人,一、二審均被判無期徒刑,不過之後翻供稱配合姨丈「詐死」,改口未殺人,高院更一審將刑事局自柬國帶回疑似劉男的骨骸送鑑定,因無法鑑定出是人骨,也查無人類的DNA型別,認為無劉男死亡證據,改判王無罪,高院更二審今認為既無屍體、且無法斷定關鍵證物是人骨,基於「罪疑惟輕」原則,今仍判無罪。(資料照)

男子王加文被控覬覦姨丈劉有誠在柬埔寨走私毒品龐大利益,涉18年前在柬國槍殺劉,後來在中國涉案被捕,遣返回台後自白殺人,一、二審均被判無期徒刑,不過之後翻供稱配合姨丈「詐死」,改口未殺人,高院更一審將刑事局自柬國帶回疑似劉男的骨骸送鑑定,因無法鑑定出是人骨,也查無人類的DNA型別,認為無劉男死亡證據,改判王無罪,高院更二審今認為既無屍體、且無法斷定關鍵證物是人骨,基於「罪疑惟輕」原則,今仍判無罪。(資料照)

2019/01/23 11:41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男子王加文被控覬覦姨丈劉有誠在柬埔寨走私毒品龐大利益,涉18年前在柬國槍殺劉,後來在中國涉案被捕,遣返回台後自白殺人,一、二審均被判無期徒刑,不過之後翻供稱配合姨丈「詐死」,改口未殺人,高院更一審將刑事局自柬國帶回疑似劉男的骨骸送鑑定,因無法鑑定出是人骨,也查無人類的DNA型別,認為無劉男死亡證據,改判王無罪,高院更二審今認為既無屍體、且無法斷定關鍵證物是人骨,基於「罪疑惟輕」原則,今仍判無罪。可上訴。

警方調查,以劉有誠為首的販毒集團,10多年前在金三角一帶走私毒品,現年48歲的竹聯幫成員王加文(現改名為王少樑)因被提報流氓管訓,潛逃出境後投靠劉有誠。

據指出,劉男欲利用王在台管道運輸及販毒,兩人疑因利益談不攏而反目;加上王疑似覬覦劉男在柬的毒品市場,2001年間於劉男家中槍殺劉及女友。王找來綽號「老鷹的郭姓男子與賴姓男子協助棄屍,埋屍金邊市一處別墅內。

郭男2004年間夾帶毒品闖台被查獲,自首供出王涉殺人犯行,桃園地檢署於2005年以殺人罪通緝王,刑事局啟動跨國偵查,2013年將王從中國押返。

一、二審依王自白殺人及郭男供詞,均判王男無期徒刑,上訴後,王翻供改稱配合姨丈「詐死」戲碼編造,最高法院指責全案沒有屍體、警方帶回所謂劉男的骨骸無法鑑定是人骨等疑點,違反證據法則,發回更審,高院更一審於2016年6月逆轉改判王無罪,高院更二審採更一審見解,今仍判王無罪。王未聆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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