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警包庇色情案 檢調第3波搜索約談4名官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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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14:58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偵辦中山警分局官警包庇色情業者的重大貪瀆弊案,去年發動兩波搜索行動,並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等罪,起訴中山一派出所前所長林崇成等10名官警後,今天再指揮調查局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針對涉案官警發動第3波搜索,約談多名中階官警到案,全案朝違反貪污罪方向偵辦,搜索行動仍在進行中。
現任松山分局防治組長、大安分局勤指中心主任等4官警被約談
據悉,包括曾任職中山分局的現任松山分局防治組長劉昌祺、現任大安分局勤指中心主任楊文振,以及中山二派出所巡佐黃榮賢、中山警備隊巡佐莊琦良等4名官警被搜索及約談。
針對檢調今再針對中山警分局涉嫌包庇色情業者,發動第3波搜索及約談一事,北檢及北機站今天均以「偵查不公開」作為回應。
全案源於檢調前年偵辦一起媒介色情案,查出原名「升華麗坊」的立邦酒店,涉嫌以餐廳名義「掛羊頭賣狗肉」,實則勾結人蛇集團,媒介外籍女子來台賣淫。
檢調深入調查發現,時任中山一派出所的多名官警,涉嫌自3年前開始,按月收受「曉曉」酒店媽媽桑巫蕙玲4萬元賄款,暗助業者規避查緝,逢年過節賄款加倍,業者在電話中以「土地公」做為警員暗號,並請酒商鮑銘璞擔任中間人。
檢調調查,包括林崇成及「21警勤區」在內等多名前、後任官警,涉嫌自2004年7月至2017年7月間,由警員按月至酒店收賄,巫蕙玲見警前來,會尊稱「老師」,並安排至包廂由會計撥款,每月賄款4萬元,逢三節則加倍至8萬元,再由涉案警員朋分,藉以減少警方臨檢次數、在行動前先知會,或根本不臨檢,讓業者規避查緝。
去年3月、5月,檢調陸續發動2波搜索及約談行動,訊後聲押禁見林崇成等10名官警及2名業者獲准;去年7月北檢偵結起訴後,考量林崇成等7名官警不認罪,建請法院對7人從重量刑。檢調擴大追查後,今天再約談多名涉案官警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