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庭被罵「小三」 郭新政控告珠寶商妨害名譽不起訴
珠寶商嚴嘉惠當庭說「郭新政當人小三」,郭新政(見圖)為此控告嚴嘉惠妨害名譽,檢方認定嚴嘉惠並無妨害名譽的犯意,今將她不起訴。(資料照)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高等法院今年初審理沈記玉飾小開沈昊諺詐欺案,台北市議員李新的生前女友郭新政進行答辯時,身為告訴人的珠寶商嚴嘉惠突然脫口說:「郭新政當人小三」,郭新政為此控告嚴嘉惠妨害名譽;台北地檢署調查,嚴嘉惠在庭上發言的內容,已被媒體報導過,且勘查當天開庭的錄影光碟,嚴嘉惠脫口罵郭新政是小三後即被法官制止,嚴嘉惠立即當庭向郭新政道歉,因此認定嚴嘉惠並無妨害名譽的犯意,今將她不起訴。
今年10月2日,郭新政以告訴人身份現身北檢出庭,透露是「嚴嘉慧對我的誹謗罪」;郭新政認為,「小三」的用語是指破壞他人婚姻關係的第三者,但她與李新認識時,李新早就離婚,她並非小三,然而嚴女卻在公開審理的法庭上,辱罵她是小三,已涉公然侮辱罪。
郭新政指控,嚴嘉惠很清楚她是在李新離婚後才開始與李新交往,卻惡意地顛倒時序,誣指她是小三。嚴嘉慧庭訊時否認公然侮辱,供稱她在法庭上的發言,都是根據媒體相關報導,有媒體曾報導李新為了新歡而抛棄舊愛,她才會依照媒體的報導發言,沒有誹謗的故意。
沈昊諺於2013年間對外謊稱可代購高價鑽表及珠寶,向珠寶業者嚴嘉慧誆稱有客戶想買鑽石及珠寶,他可以幫忙代銷,嚴嘉慧在4個月內,交付市值約2億元的30件鑽飾、鑽表與精品後,卻被沈男拿去典當變現花用。
郭新政在沈男挪用珠寶案爆發前,掏出6千多萬元贖回其中10件鑽飾及珠寶,並於2014年3月與沈男簽約,若沈男無法在2個月內付清郭女所出的本金及8%月息,10件鑽飾珠寶中未贖回的部分將全歸郭女,沈男還須另付給郭女1063萬餘元保管費;沈男後來因典當珠寶案被判有罪,捲入此案的郭女也被法院認定與當舖業者共同犯下偽造不實典當,被依偽造文書罪判刑4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