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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買票 桃園大崙里長駱文章被起訴

桃園地檢署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將大園區大崙里長駱文章提起公訴。(記者周敏鴻攝)

桃園地檢署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將大園區大崙里長駱文章提起公訴。(記者周敏鴻攝)

2018/12/21 12:34

〔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以1272票順利當選連任的桃園市大園區大崙里長駱文章涉嫌以每票2000元向選民行賄,今天被桃園地檢署依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投票行賄罪提起公訴,並將於選舉委員會公告當選人名單起的30日內,向桃園地方法院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桃園地檢署檢察官林蔚宣選前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桃園市政府警察局等單位,偵辦大園區沙崙里長駱文章現金賄選案,檢方說,駱文章為了能順利連任,11月中旬在沙崙國小附近,交付2萬元給鍾姓樁腳,希望她幫忙買票。

11月21日下午,鍾姓樁腳準備了135位選舉人名單,前往駱文章住家,向他收取27萬元現金,檢方說,鍾姓樁腳按家中有3票計算,收取6000元後,其餘現金分別於11月21日、22日,交付給游姓選民等14人,要求他們支持駱文章。

檢方扣得預備行賄的現金17萬2000元,今天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投票行賄罪起訴駱文章時,一併聲請法院宣告沒收,至於鍾姓樁腳與收賄的游姓選民等人,另案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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