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商銀女理專詐客戶5千多萬元 一審判刑9年。
檢調警專案小組查扣京城商銀林姓女理專涉嫌詐領客戶的款項。(資料照,記者王俊忠翻攝)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京城銀行台南營業部林姓女理財專員疑因投資股票失利、涉嫌詐領31名客戶存款5400餘萬元,並透過人頭帳戶洗錢,把錢藏在親友處,被害客戶向銀行反應,林女才出面自首,檢方依法起訴她與親友等4人,但只追回1557萬餘元贓款。台南地院認定林女犯詐財、洗錢罪,合併應服刑9年,且要沒收犯罪所得,此案還可上訴。
共犯部分,林女母親犯洗錢罪判5個月徒刑、併科罰金8萬元、緩刑2年;許姓友人犯洗錢罪判6個月徒刑、併科罰金10萬元;林女胞姊無罪。
台南地檢署指揮南市調查處、市刑大追查,林女擔任理專已11年,獲得不少客戶信任,她利用部分較年長、退休或工作忙碌的客戶不清楚如何買金融商品或未仔細對帳的機會,佯稱以現金投資、購買基金,再冒名詐領客戶資金,被害人數至少31人,林共計詐領約4633萬餘元台幣及美金26萬餘元,合計5400餘萬元。
台南地院審理得知林女將詐領款項拿去買股票或賭博,並透過人頭帳戶意圖隱匿金錢流向,或由許姓友人以大額存款、提領等方式洗錢,其中1千多萬元現金分別藏在母親、胞姊及許姓友人處。經檢調循線追回並將扣案車輛變價,共計追回1557萬餘元。至於其他款項?林女稱因投資失利、償還賭債,已花用殆盡。
檢調警專案小組查扣涉詐領客戶錢財的京城商銀林姓女理專所有的賓士轎車。(資料照,記者王俊忠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