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他人的機車17天送回原地 結果…
王姓慣竊偷機車被法辦。(記者洪定宏翻攝)
〔記者洪定宏/高雄報導〕王姓慣竊偷陳姓男子的機車代步17天後,將機車送還原地,但因陳男早已報案,警方也鎖定王男犯案,將他約談到案後,依竊盜罪嫌函送法辦;王男辯稱,因機車故障沒錢修理或買新車才犯案,因良心發現而歸還。
高雄警方表示,陳男於9月28日將機車停在左營區文自路及重化路口,隔天上午赫見遭竊而報案,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王男搭捷運到生態園區站下車,然後徒步前去偷車,並故意往小巷弄逃竄,但因王男居無定所,直到10月18日才到案說明。
警方指出,王男因毒品案入監服刑3年,今年7月假釋出獄,得知警方鎖定他查緝,才在10月15日將機車「歸還」,但車牌已不見,車身也損壞,連機車踏板都用膠帶黏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