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緝犯帶銬落跑9小時 換來2月刑
蕭姓毒品通緝犯去年被新北市中和警分局國光派出所員警逮獲,竟趁隙脫逃,事後還大膽去買檳榔,再度被警方逮捕,新北地院日前依脫逃罪,判蕭男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可上訴。(資料照)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21歲蕭姓毒品通緝犯被員警逮獲,假借打手機請家人送身分證為由,聯絡曾姓友人接應,再趁隙脫逃,事後還大膽去買檳榔,再度被警方逮捕,結束9小時的脫逃記,新北地院日前依脫逃罪,判蕭、曾男各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去年11月5日晚間10時許,蕭男與友人在新北中和莒光路超商前聚集,洪姓員警巡邏察覺行跡可疑,將蕭男攔下,蕭擔心通緝犯身分曝光,冒用胞兄身分,警方查驗發現資料不符,把蕭男帶回派出所,發現原來他是通緝犯,當場將他逮捕。
蕭男不想被關,假意和警方說:「你把手機給我,我叫家人送身分證過來」,沒想到竟打電話請曾姓友人前來協助落跑,晚間近12時,曾男騎機車現身派出所,蕭男趁隙跳上機車「落跑」,縱使右手手銬無法除去,隔天上午近9時還大喇喇去買檳榔,當場被警方逮捕。
審理時,蕭、曾男均坦承犯行,法官考量2人犯後態度良好,各判刑2月。
因涉嫌疏失使人犯逃跑,洪姓警員已被記大過並調離現職,刑事部分則獲檢方緩起訴處分,條件是得上繳國庫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