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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子虐死4歲女童丟包醫院 她出庭竟這樣辯…

莊嘉億的母親莊劉禎梅(中),一審也依殺人罪被判無期徒刑。(記者張文川攝)

莊嘉億的母親莊劉禎梅(中),一審也依殺人罪被判無期徒刑。(記者張文川攝)

2018/10/03 18:33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新北市邱姓女子因吸毒入獄,將4歲女兒交給同居人莊嘉億及莊母莊劉禎梅照顧,莊男接手後,認為女童不聽話、沒乖乖吃飯睡覺,竟持鐵棍虐打,導致女童右大腿骨斷裂、穿肉而出,莊母為了掩護兒子,拒絕社工查訪,2人發現女童已死亡,竟將她丟包醫院。

新北地院今年7月依「對兒童犯殺人」罪,判莊男死刑,莊母無期徒刑,母子上訴二審,高等法院今天首度開庭,莊母辯稱她擔心兒子被抓走,才不敢報警或求助社工,女童母親的律師當庭斥責她犯後態度惡劣,毫無悔意。

去年10月,邱女因毒品入監服刑,將女兒託付給無業的25歲莊男和其母親照顧;不料,莊男認為女童不乖,持鐵棍打她屁股、出拳毆打、用毛巾甩臉,女童長期遭凌虐,營養不良、皮膚脆弱,臀部被打得變「皮革化」硬皮,骨折的右大腿穿肉而出,莊男卻只用棉花塞住傷口,沒送醫,放任傷勢惡化。

莊母為了袒護兒子,多番阻撓社工調查,面對社工電話詢問時,藉口「有事不在家」、「帶女童去南部」拒絕探視,即使在家也故意不應門,拒絕訪查,錯失送醫機會。母子一審被認定為殺人罪共犯,子被判死刑、母判無期。

今天開庭時,由於莊嘉億的3位法扶律師中,2位剛受委任,尚未閱卷也還沒與莊男討論,另一位請假未到庭,今天庭訊都未能表示意見,莊男庭期改至11月7日再開。

而莊母莊劉禎梅則是跑錯法院,跑到一審的新北地院,開庭半小時後才趕達高院。她起初否認向女童母親說過要自願幫她照顧小孩,但後來改口承認,推稱是兒子叫她說的,她心裡是希望把女童送回高雄外婆家。

一審認定莊母對於女童右大腿骨折、骨頭穿內而出視若無睹,預見死亡的結果而不即時送醫,還阻撓社工訪視,有殺人的間接故意。對此,她今天辯稱視力不好,一眼失明,沒看到女童傷勢,「兒子都叫我走開,不讓我看,說他自己會照顧,不要在這礙手礙腳」;而拒絕社工訪視、拒接電話,是因為怕兒子被抓,「我不希望兒子在我面前被抓走」。

莊母說,她沒想到女童傷勢會這麼嚴重,因為兒子不給她看,她知道女童骨頭穿出來,是兒子不願意送醫,叫她不要理社工,「我也沒有辦法」;至於將女童丟包於醫院,她說她眼睛不方便,行走須兒子攙扶,到達醫院後,她原本想去上厠所,兒子說「趕快走,警察快來了」,就拉著她離開。律師主張莊女應是幫助犯,且莊母應不具女童的照顧保證人身分。

女童生母已經出獄,今天未到庭,委任律師林鈺雄說,已提出附帶民事求償,但金額未確定。林鈺雄認為,莊母向女童母親承諾照顧女童,具有保證人地位,莊母庭訊時明顯避重就輕,明明十分清楚女童傷勢嚴重,應送醫急救,卻只因擔心拖累兒子被逮捕,而選擇漠視,任令傷勢惡化,犯後態度惡劣,絲毫沒有悔意,一審判她無期徒刑非常適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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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殺4歲女童的莊嘉億,今被提訊到高院開庭。(記者張文川攝)

虐殺4歲女童的莊嘉億,今被提訊到高院開庭。(記者張文川攝)

被莊嘉億母子虐死的4歲女童的爺爺(右)、奶奶(左)今天到高院開庭。(記者張文川攝)

被莊嘉億母子虐死的4歲女童的爺爺(右)、奶奶(左)今天到高院開庭。(記者張文川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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