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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用牽繩害愛犬遭撞死 女竟PO文咒罵警

林姓女子在臉書《爆料公社》上PO文咒罵警員,還附上愛犬慘死的照片。(記者曾健銘翻攝)

林姓女子在臉書《爆料公社》上PO文咒罵警員,還附上愛犬慘死的照片。(記者曾健銘翻攝)

2018/10/01 12:48

〔記者曾健銘/新北報導〕新北市三重區1名林姓女子,昨晚騎機車在著愛犬返家途中,疑似未用牽引繩綁住,導致愛犬衝到馬路上慘遭小轎車當場輾斃,小轎車肇事後也逃逸無蹤,因寵物在法律上屬於「物品」,僅能循民事管道向對方求償,林女卻因不滿警方將愛犬視為「物品」,事後竟上網PO文痛罵警方「惡毒無情殘忍」,過激的言論反而引起網友一片罵聲。

林女昨晚在臉書《爆料公社》PO文,指出愛犬遭小轎車輾過頭部,對方還逃離現場,事後她報案請來警員幫忙處理,因林女認為愛犬遭撞死應比照車禍受理,遺體也應該暫時留置在派出所,等待肇事者到案後才領回,但警員卻要她先將遺體帶回處理後事,此舉疑似讓林女大感不滿,在PO文中痛罵處理警員「無情」、「殘忍」、「希望你的口業反饋在你未來的人生」,文章最後處還留下派出所地址與電話。

對此,三重分局光明派出所所長劉圳鎮出面回應,在法律上寵物屬個人物品,肇事車並無刑事責任,警方獲報後也僅能到場拍照蒐證,保全現場跡證後改日約談肇事車主到案,雙方再循民事管道求償,警方完全依法受理,而林女因失去愛犬而使用強烈的字眼抨擊警方,應是情緒性抒發,並不會追究。

PO文引起廣大迴響,有網友痛斥林女根本是「惡人先告狀」,未用牽繩害死寵物,反而責怪警方,紛紛支持警方作為,林女遭抨擊後火速刪文,但仍遭網友截圖,進一步肉搜後發現林女不僅盜用動物醫院的手術照片,甚至還在個人檔案中自稱是台北市太樸獸醫院的獸醫師,隨即遭院方人員出面打臉,在PO文底下留言駁斥林女是獸醫院員工,因其行徑已毀損商譽,院方也研擬提告。

林女遭網友肉搜,有網友發現她自稱是獸醫師,但遭院方人員打臉。備註:照片翻攝自爆料公社。(記者曾健銘翻攝)

林女遭網友肉搜,有網友發現她自稱是獸醫師,但遭院方人員打臉。備註:照片翻攝自爆料公社。(記者曾健銘翻攝)

咒罵警方的林女在臉書上自稱是獸醫師,院方人員PO文駁斥。(記者曾健銘翻攝)

咒罵警方的林女在臉書上自稱是獸醫師,院方人員PO文駁斥。(記者曾健銘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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