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萌萌摺耳貓送員工 老闆3天反悔提告還貓敗訴

沈姓老闆送員工摺耳貓,3天後反悔提告要求還貓,士林地院判她敗訴。(記者黃捷攝)

沈姓老闆送員工摺耳貓,3天後反悔提告要求還貓,士林地院判她敗訴。(記者黃捷攝)

2018/09/11 11:55

〔記者黃捷/台北報導〕摺耳貓模樣可愛,雖然因基因缺陷易受病痛折磨,現今仍是明星寵物之一。台北市一名余姓女子因喜歡沈姓老闆飼養的摺耳貓,離職後希望能接手領養,老闆原本答應贈送,3天後卻反悔,還提告請求余女還貓,士林地院認為,贈與成立就無法撤銷,判老闆敗訴。

老闆提告指出,因摺耳貓晚年飼養不易,他只答應讓員工在帶回家飼養,並非贈與;但員工抗辯,老闆去年7月10日不僅將貓咪及「動物健康護照」交給他,當天他傳LINE訊息給老闆說:「沈董謝謝你把貓給我。」老闆還提醒他「喵有植晶片找時間改」。

法官認為,既然有LINE訊息為證,雙方甚至簽下贈與契約,贈與既已成立,因此判老闆敗訴,老闆不服判決結果,還一度上訴,主張他3天後有發LINE:「請妳把貓帶回公司可以嗎?」8月更請律師發存證信函,再再證明貓咪所有權當時都還在猶疑觀察期。

二審判決指出,LINE中在余女道謝訊息之後,老闆不僅沒有反駁,還說:「我只是擔心喵老了比較麻煩,你還要上班你想想吧。」余女則回覆:「如果適應不良我會和沈董說,貓我會想清楚。」雙方已談及後續細節,贈與顯然已經成立,遂駁回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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