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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切結「再酒駕就離婚、送房子」 法官認定有效

呂男因屢犯酒駕,鬧起家庭革命,他向妻子簽切結書保證「再酗酒或酒駕,就無條件離婚,房子無償贈與2個兒子」,沒想到簽約1年後果真酒駕被捕。(示意圖無關當事人,記者王駿杰翻攝)

呂男因屢犯酒駕,鬧起家庭革命,他向妻子簽切結書保證「再酗酒或酒駕,就無條件離婚,房子無償贈與2個兒子」,沒想到簽約1年後果真酒駕被捕。(示意圖無關當事人,記者王駿杰翻攝)

2017/11/24 21:44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桃園一名呂姓男子遭融資公司質疑脫產,因為他3年前向妻子簽下切結書,強調「若再犯酒駕就離婚、房子贈與2個兒子」,後來真的再犯酒駕,依約履行。法官審視切結書後認為,呂男的切結書有效,房子已屬於2個兒子,與呂男債務無關。

《聯合新聞》報導,呂男因屢犯酒駕,鬧起家庭革命,他向妻子簽切結書保證「再酗酒或酒駕,就無條件離婚,房子無償贈與2個兒子」,沒想到簽約1年後果真酒駕被捕,呂男自知理虧,依約與妻子離婚,並將價值上千萬的房屋過戶給2個兒子。

不過,呂男另有車貸、房貸在身,融資公司懷疑呂男將房屋贈與的動作是為了躲避債務,向法院訴請塗消房產移轉登記,要求呂男拍賣該房屋來還債。

法官審視呂男切結書後認為,切結書合乎契約行為,內容也沒有違背公序良俗,依約無償贈與有效,判決呂男的兒子可以保住法產,不需法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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