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介未成年親妹賣淫 法官憫弱勢個案判刑10個月
法官認為張女情節可憫,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資料照)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彰化有名從事賣淫4年的24歲張姓女子,媒介未成年妹妹和熟客完成性交易3次,妹妹因此懷孕產子,經醫院通報後事件曝光。一審法官認為,張姓女子是中低收入戶,屬政府追蹤的弱勢個案,且沒有逼迫妹妹從事性交易,可酌情減刑,依法判處10月有期徒刑。
據《ETtoday東森新聞雲》報導,張女家境困頓,為了生活從4年前開始賣淫,同父異母的17歲妹妹中輟學業後,從台東到彰化投靠她;因張女生活不易,隔2到3周就會媒介妹妹與熟客從事性交易,再騎機車載妹妹去賣淫;直到妹妹懷孕到醫院生產,醫院驚覺有異通報後,整件事才曝光,張女因此被送辦。
開庭時張女承認曾仲介妹妹性交易3次,法官評估她為中低收入戶,張女還有遭前夫或同居男友的家暴紀錄,是被縣府立案訪查的追蹤個案,屬家庭弱勢;法官也認為張女沒有逼迫妹妹從事性交易,罪行並非重大,符合減刑條件,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判處10個月有期徒刑,張女不服提起上訴,台中高分院審結後,維持原判,駁回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