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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遺囑遭控偽造文書 前大法官被告

前大法官徐璧湖(見圖)受好友所託擔任遺囑執行人;不料,卻被法定繼承人告上法院。(資料照)

前大法官徐璧湖(見圖)受好友所託擔任遺囑執行人;不料,卻被法定繼承人告上法院。(資料照)

2018/08/29 00:13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前大法官徐璧湖受好友、已故的法官張仁淑生前所託,與另名楊姓婦人共同擔任遺囑執行人;不料張仁淑過世後,陳姓法定繼承人卻認為遺囑遭變造,並稱遺產遭徐、楊2人冒領,自訴將2名遺產執行人告上法院。

綜合媒體報導,徐璧湖是司法官第11期結業,在2003年被時任總統陳水扁提名為大法官,而在總統蔡英文2016年上任時補提名新任大法官前,徐璧湖也是大法官審薦5人小組之一,在司法界地位崇高;而張仁淑是司法官第2期結業,1992年「中華民國女法官協會」成立時擔任首任理事長,在2016年1月7日逝世,享耆壽94歲。

不過,張仁淑逝世後,陳姓法定繼承人在3個月後申報遺產稅後,檢具文件到台灣銀行與郵局要提領張的帳戶存款715萬元,但銀行與郵局主張徐璧湖在張女死後曾出示遺囑,因此不讓法定繼承人提款;陳姓法定繼承人曾在2018年7月5日向郵局與台灣銀行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返還委託物,不過當時台北地院委託法務部協助檢定,發現遺囑是張女自己書寫,認定遺囑為真,未經遺囑執行人同意,不得擅自處分遺產,判陳姓繼承人敗訴。

陳姓繼承人因此質疑遺囑遭變造,並控遺產有22萬元遭冒領,遂自訴依詐欺及偽造文書將2位「遺產執行人」告上法院;徐璧湖出庭時稱,張仁淑在2015年11月9日製作遺囑,邀她去家裡確認簽字,並將遺囑交給陳姓繼承人收執;在張仁淑過世後,她與另名楊姓遺囑執行人依遺囑指定內容,前去領錢處理喪葬的事宜;而楊女也稱,當時是張仁淑通知她前去簽字,而小心謹慎的張仁淑還要求楊女與徐璧湖一起簽字,簽好再透過電子郵件寄給陳姓法定繼承人。

台北地院認為,有必要進一步釐清徐璧湖與楊婦的辯詞,法官整理全案爭議為2點,即「遺囑是否遭變造」與「遺產執行人是否有權操作張仁淑的提款卡」,擇訂11月再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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