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想分手 慘被男友摑掌、掐脖子、被關、愛貓被刺…
槍枝零件。(示意圖、記者楊政郡翻攝)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28歲洪男腳踏兩船,同時交兩女友,也把改造手槍的零件拆下,各部分藏放兩女友住處,但2017年12月翁姓女友想分手,發生嚴重暴力爭吵,恐嚇要給殺翁女的寵物貓、要她死,拿出槍身、槍柄的半成品手槍敲翁女,翁女報案後警方到場後查到槍身,又到其詹姓女友住處查獲槍管、彈簧、複進桿等零件,組合成有殺傷力手槍,洪男槍砲被判3年2月、併科8萬元,恐嚇部分及妨害自由判3月及拘役40天。
判決書指出,2017年間洪男以3萬元代價購入一把改造手槍,把槍身、槍柄藏放在翁姓女友南屯區住處,又把槍管、彈簧、複進桿藏放在詹姓女友西屯區住處。
而同年12月底翁女想分手,洪男除摑掌、掐住翁女脖子,還恐嚇會作出令她害怕的事,「你信不信我殺了你的貓」,拿後持水果刀往貓籠刺過去,所幸貓的動作靈敏,未受傷害。
2018年元月翁女又提出分手,然後想搬離南屯區住處,在該處抓翁女頭髮,開窗作勢要把翁女丟出窗外,甩到床上打巴掌,又到廚房拿水果刀比來比去,造成翁女多處挫傷、瘀青,還把藏在櫃子裡的槍身、槍柄拿出來,抵住翁女,恐嚇稱「要分手嗎?那我就讓你死,不准出房間,我現在就要妳死」等,迫使翁女不敢出房間。
翁女趁隙以通訊軟體連繫友人協助報警,員警到場救出翁女,查獲不完整的手槍,追問下洪男才帶員警到詹姓女友住處,查扣其他槍枝零件,經組合後測試,具有殺傷力。
此案洪男對翁女恐嚇及妨害自由部份僅判3月又拘役40日,而槍砲部分判3年2月,併科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