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旬看護虐死9旬翁還偷收租金 擬以250萬和解
2018/06/25 16:59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現年78歲的宮姓惡看護,以高於一般行情的9萬月薪、受聘華姓老翁,日後竟暴打老翁巴掌,還因餵食疏失導致死亡;刑事被依業務過失致死判刑3年半定讞,另要賠償80萬元。宮婦也被華翁兒子認為,將原屬父親的房屋轉為她所有、又收租金,提告索賠400萬元不當得利;但據悉,兩造私下已有和解意願、準備以250萬元結束此案,今達成訴訟上和解。
華家律師庭前受訪解釋為何願意簽立和解原因,主要在於華翁兒子想盡速解決紛擾,加上宮婦兒子願意賠償,私底下才會達成250萬元和解共識,並於今日達成訴訟上和解。而在監的宮婦今未被提訊,僅由兒子坐在旁聽席旁聽。
回顧「惡看護」始末,華翁年輕時是船長、累積不少財富,子女則均移民國外;他之後獨居在北市晉江街,並將空房出租,豈知1990年聘僱宮婦竟是受難的開始。
確定判決提到,宮婦2010年擅持華翁存摺、準備到銀行領光所有存款500萬元,幸行員機警才未得逞;但宮婦半年見老翁大小便失禁,竟暴打還因餵食疏失、導致死亡。案件直到老翁兒子返台才曝光。
不認罪的宮婦遭房客打臉提到「宮婦會拿衣架、掃把或皮帶打老翁」、「會抓老翁頭去撞牆」與「老翁若不聽話,看護會邊打邊吼」等。
刑事一審依據證詞等證據認定宮婦確有所犯,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判刑1年8月;三審維持二審見解,認定被告態度「毫無悔意」後,加重改判3年6月,全案定讞。至於該案附帶民事求償部分,二審維持一審見解,判賠80萬元,並命宮婦不得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