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旬看護月領9萬 盜款失敗虐死9旬翁
頭撞牆、打耳光凌虐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華姓老翁以每月9萬元高薪,僱用台籍女看護宮夕雲照料起居,7年前華翁大小便失禁,宮婦竟抓他的頭撞牆、打耳光凌虐,還企圖盜領他的550萬元存款,所幸行員機警阻止;95歲華翁最後仍因宮婦餵食疏失,致溢食窒息而死,最高法院昨依業務過失致死等罪,將目前77歲的宮婦重判3年半定讞。
華姓老翁年輕時當船長,累積不少財富,子女移民國外後,他在北市晉江街獨居,1990年起僱用宮夕雲照顧他。
判決指出,華翁年邁體弱,患有老年失智症,銀行帳戶、印章交由宮婦保管。2010年3月,70歲的宮婦擅自持存摺到銀行,欲提光全部存款550萬元。
想盜領550萬 被行員識破
熟悉華翁帳戶的黃姓女行員,見華翁沒同行,且金額過大,找理由擋下,再趁華翁一人在家時,探視並詢問他是否同意宮婦提款?華翁情緒激動,兩度以揮手、搖頭示意「不要」,黃女遂取消宮婦辦理的取款。
疏於照顧 翁溢食窒息亡
同年8月,華翁大小便失禁、且反抗不進食,宮婦盛怒,連續打他耳光,造成他多處傷勢;幾天後,宮婦未注意華翁溢食嗆入呼吸道,留他一人在露天雨棚下的床板睡覺,凌晨才被發現胃內食物嗆入呼吸道窒息死亡。華的兒子返台對宮婦提告。
法院審理時,宮婦否認欲盜領華翁存款,聲稱有經過他同意,又辯稱華翁傷勢是自己跌倒造成,她未毆打凌虐。
房客作證 她會邊打邊吼
合議庭傳訊宮婦的多名房客作證指出,目睹宮婦打華翁耳光,拿衣架、掃把、皮帶毆打,甚至抓他的頭去撞牆,並證稱「只要華翁不聽話,她(宮婦)就會邊打邊吼」。
無悔意 惡看護被判3年半
台北地院依業務過失致死等罪,判宮婦1年8月;高等法院綜合目擊證人證詞、調查事證,認定宮婦連續毆打華翁,毫無悔意,重判她3年半。全案上訴後,最高法院昨駁回定讞。
宮夕雲的委任律師連一鴻指出,華翁當時已高齡,不小心碰傷有瘀青等情形是很有可能的;此外,宮婦質疑,證人多名房客因和她相處不愉快,指控她打華翁等證詞並不實在,疑挾怨報復,將等收到判決書再決定如何因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