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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不起小7歲夫夜夜求歡 妻擬「合法外遇同意書」應戰!

一名46歲女網友自稱,丈夫小自己7歲,雙方感情不睦,但對方每晚都要求「履行夫妻義務」。然而基於一些理由,無法搬走或離婚,決定擬訂一份「自願同意配偶外遇協議書」,給他最大的自由與空間。(圖翻攝自臉書社團「爆料公社」)

一名46歲女網友自稱,丈夫小自己7歲,雙方感情不睦,但對方每晚都要求「履行夫妻義務」。然而基於一些理由,無法搬走或離婚,決定擬訂一份「自願同意配偶外遇協議書」,給他最大的自由與空間。(圖翻攝自臉書社團「爆料公社」)

2018/06/13 14:31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一名46歲女網友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撰文,自稱丈夫小自己7歲,彼此感情早已出現裂痕,但對方每晚都要求「履行夫妻義務」。不過基於一些理由,無法搬走或離婚,於是折衷擬訂一份「自願同意配偶外遇協議書」,給先生空間與自由,讓他未來「可以光明正大的瞎搞」。

女網友表示,先前曾允諾,44歲後就不再插手先生的感情生活,一晃眼10年過去了,當初愛的誓言早已碎裂,對方也不斷劈腿,她自稱恨丈夫恨到「只有一種想把他當蟑螂,用拖鞋一巴掌打死」。

女網友指出,即便兩人感情不睦,但奇怪的是,39歲的丈夫「每晚還是要我履行夫妻義務」,把她折騰得好累,於是女網友給先生一份「合法外遇同意書」,不過對方卻拒簽,讓太太很傻眼,直呼想平靜安穩過日子,所以選擇放手讓對方自由,「這樣也錯了嗎?」

女網友也在文內附上「自願同意配偶外遇協議書」佐證,「因口說無憑;本人特立此書為證,絕不善妒干涉丈夫在外與任何異性發生任何形式之性行為,無論知曉與否,絕不提出任何異議或告訴。本人謹以此書給予完全、完整之性自主權,並以此書昭示,其行為均由其妻授意特許,故無須質疑其忠誠及人格」。

協議書內還羅列需遵守的條件,包括丈夫可自由於婚姻狀態存續中,隨意找尋合意女子發生性行為;若產生非婚生子女,需無條件將老婆登記為其生母直接收養;丈夫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與妻子離異,還要無條件照顧到對方老死;丈夫可隨意安排與小三生活,若要同住一屋,對方只要充分尊重太太即可。

網友見狀回應,「佩服佩服!」「容忍度100」、「加油,心疼你的遭遇」、「你值得更好的」、「一輩子很長,不要將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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