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毒蟲換尿脫罪 貪警收臭包判刑、撤職
為了兩萬元,警察幫毒蟲換尿液檢體。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桃園警分局中路派出所黃姓警員,2009年偕同王姓同僚與黃姓巡佐緝毒,反被陳姓毒蟲以2萬元收買,協助調包尿液檢體脫罪,後因王員涉入另起換尿案件,其他毒蟲看不下去向檢察官檢舉,全案才爆發,去年底最高法院分判三人3年半、4年5月、1年2月確定,全案移送公懲會審理,日前再判黃員撤職。
2009年7月4日,黃、王二員執行緝毒勤務,於桃園一民宅內起出海洛因與安非他命殘渣,遂把在場的陳男等3嫌帶回派出所,途中順道到黃姓巡佐住處接他上班,共3警主責該毒品案。
陳嫌擔心吸毒一事曝光,恐遭判刑,便在隔離偵訊時,提議以毒品情資及兩萬元換取不移送,但負責偵訊的黃、王二員認為已扣得物證,無法不移送,又抗拒不了利誘,便想出調換尿液檢體計畫,協助他脫身。
黃姓巡佐聽了計畫後回「小心一點,不要出事」,王員認為主管已默示,隨即灑了一泡尿,摻入自來水,再佯裝成陳嫌的尿液送驗,陳則掏出兩萬元賄款給黃員酬謝,黃員自留2000元,分給王2000元,餘1萬6000元原要給黃姓巡佐,但他拒收,黃員遂吞下1萬8000元。
隔日,黃員問陳嫌對結果「滿意嗎?」要他提供毒品情資回報,但陳拿不出來,黃員改口說「你現在趴趴走,車上還裝GPS」,陳聽出他話中有話,便把導航機拆下來送他,未料黃又說「我同事怎麼辦」,陳逼不得已,只好再買一台新的導航機致贈。一個月後,黃再向陳索討價值約4萬5000元的手機與筆記型電腦得逞。
兩個月後,王員偵辦另一起毒品案,李姓犯嫌跪求放他一馬,王竟然重施調包戲碼,拿茉莉花茶當檢體,引發其他犯嫌不滿,向檢方檢舉,兩起調尿案才爆發。
公懲會認為,黃員未持清廉,致民眾喪失對警察的尊重與信賴,雖然已被判刑3年半、褫奪公權1年,仍有撤職必要,且兩年內不得任公職;至於黃姓巡佐及王員的懲戒案,公懲會表示尚未收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