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2公斤毒品疑誤認419公克輕判 2審逆轉重判11年
海巡人員在漁船查獲K他命原料為782公斤。1審疑誤認419公克輕判, 2審今天逆轉重判11年。(翻攝資料照)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漁船走私782公斤毒品,地院疑誤認419公克輕判案,高雄高分院下午大逆轉,張姓被告由5年10月,被改判有期徒刑11年,782公斤公斤毒品沒收,可上訴。
據了解,去年3月23日凌晨,高雄地檢署指揮海巡等單位,在澎湖縣目斗嶼附近),查獲「新進滿貳號」漁船涉嫌走私鹽酸羥亞胺45包1100公斤,經送刑事局檢驗淨重共782公斤,逮捕張慶龍、楊政錦二人。
檢警辦案人員調查,綽號「許利發」男子以100萬元酬勞,委託楊嫌運輸這批毒品,楊則花費其中70萬元,找張駕駛漁船走私,2人並被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起訴,刑責為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
去年12月底高雄地院宣判,疑將782公斤誤認為抽驗的毒品418公克,從輕量刑,楊處有期徒刑4年並放棄上訴,張則處徒刑5年10月。不料,檢方收到判決書後,未發現主文僅沒收418公克毒品,也未上訴,後因張上訴2審被查覺,地院則在今年4月底裁定更正主文,距宣判日相差近4個月。
法界人士表示,由於檢方未上訴,有「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的規定,2審判決不能比1審重,但也有不同見解,認為犯罪事實出入太大,若判決有罪,應該可以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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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巡人員在漁船查獲K他命原料為782公斤。1審疑誤認419公克輕判,2審今天逆轉重判11年。(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