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留言「想當鄭捷」 他的下場是…
臉書留言「想當鄭捷」,男子觸犯恐嚇公眾罪,桃園地院法官考量他犯後坦承、有悔意,予以緩刑。(記者鄭淑婷攝)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去年11月間,桃園市崔姓男子在臉書憂鬱症相關社團留言「我覺得我有憂鬱症,但別人都覺得我在無病呻吟」,引起討論後,他再度留言,「我真的想殺人想很久了」、「我想殺人你知道嗎」、「有時候走在路上就想當鄭捷」,網友擔心他真的付諸行動、成了鄭捷第二,趕緊向警方報案。崔男坦承犯行,解釋「是一時衝動」。桃園地院法官審結依恐嚇公眾罪判處他有期徒刑2月,考量他犯後坦承、有悔意,予以緩刑兩年,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並服80小時義務勞務、接受2場法治教育課程。
判決指出,鄭捷於捷運內隨機殺人案件震驚社會,一旦重演將致嚴重傷亡,而公眾知悉勢必造成恐慌,崔男的留言足以讓不特定人瀏覽後心生恐懼,已觸犯「刑法」恐嚇公眾罪,考量他犯後坦承、有所悔意,予以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