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穆斯林頭巾大頭針威脅刺眼 印尼移工性侵女同鄉
2018/05/15 14:22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印尼籍移工畢斯利,趁同鄉女移工「Oki」(化名)邀約陪同到第一廣場買手機,竟強吻又以「Oki」頭上穆斯林頭巾的大頭針,威脅要刺眼睛而性侵得逞,畢斯利辯稱是合意性交,但法官發現被害人另有男友,且兩造無感情、金錢糾紛,被害當天回家即向雇主表達遭性侵,依妨害性自主判處畢斯利3年6月,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
台中地院判決書指出,畢斯利在2015年3月認識「Oki」(32歲、同為印尼籍來台移工),2016年5月「Oki」邀畢陪同買手機,同年5月15日下午3時在第一廣場會合後一起買手機,結束後畢嫌稱想到旅館洗澡,又說「反正你也要去上廁所,不會對你怎麼樣」等語。
「Oki」不疑與畢嫌進入建國路某旅社房內,當天下午5時許畢嫌竟突然將她推倒、壓制在床,強吻嘴唇、耳垂、頸部,「Oki」大哭並劇烈掙扎大喊不要,畢嫌拔下「Oki」所戴穆斯林頭巾上之大頭針,持大頭針指向左眼,恐嚇:「不能哭、不能叫,再吵就刺你的眼睛」、「如果你再叫就殺死你」等語,壓制雙手、強吻頸部,以牙齒咬著穆斯林套裝拉開至腰部,強吻其胸部,強行親吻、大力吸咬左右乳頭,接著強制性侵得逞。
事後「Oki」雖想逃離,但衣服仍在畢嫌手上,「Oki」放下情緒對畢嫌稱:「你要娶我」,要求畢嫌拿出居留證拍照,趁機了解畢嫌真實年籍資料,晚間7時畢嫌又性侵得逞一次,過程中「Oki」有說「不要再來了、好了」等語,但不敢有抵抗,且配合畢嫌要求短暫女上男下姿勢,直至射精為止。
結束後畢嫌才同意讓她離去,「Oki」返回居留地址,即向雇主表示遭到性侵害,由雇主陪同至警局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