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牆倒壓傷2工人 屋主判賠工人138萬
2018/05/06 14:57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新竹許姓屋主2015年4月花數千萬元買下金店面,租給美廉社爽收租金,隔月房客找2名工人裝廣告看板,被倒塌的女兒牆壓成重傷甚至截指,2人憤而提告求償800萬,新竹地院判賠138萬元。
判決書指出,新竹1名林姓廣告招牌承包商受三商行委托,2015年6月帶著高姓工人吊掛美廉社招牌,因建築物的女兒牆結構脆弱崩垮,林、高2人被重壓身受重傷。林男骨折、第2、3趾及大姆指截肢。高男則全身多處開放性骨折。林、高2人向新竹地院提出對屋主損害賠償之訴,高索賠450萬、林索賠350萬元。
許姓屋主聲稱對房屋結構如何,他都不知道。且說不知道2 樓會被使用,沒有被告知2 樓可能有危險或如何防止的義務。
法官調查,根據租約,許男應知道承租人會以女兒牆做支撐搭招牌,但未注意該房屋已30年屋齡,女兒牆高度不高,結構強度不足,原告2人施工導致倒塌成傷,顯然對於房屋保管有欠缺,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法官認為當時2人施工時僅戴安全帽而無安全繩,本身也都有7成的過失責任,許男應負3成責任,因此判許男應賠高男37萬元、應賠林男10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