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22少女性侵又恐嚇 「彰化李宗瑞」判22年
吳男網路誘騙少女「寛衣解帶」,多次約出性交得逞。情境照。(記者顏宏駿攝)
〔記者顏宏駿/彰化報導〕彰化縣吳姓男子佯稱自己是廣告公司業者,受內衣公司委託尋覓身材皎好的少女當模特兒,在網路上「驗貨」,近50名少女在網路鏡頭前「寬衣解帶」,受騙上當,吳男把少女約出性交,若不從則揚言散佈「養眼照」到各大網路,多位國中少女「不雅照」敗露,被吳男予取予求。
今年2月,彰化地檢署檢察官莊珂惠以吳男惡性重大,並有串證之虞聲請羈押,結果院方都認為無羈押必要,院檢多次過招演出「院檢霹靂火」。
該案今天(3日)上午宣判,吳男被重判22年,全案仍可上訴。
院方表示,合議庭審酌被告以詐術使被害人製造猥褻電子訊號,並將之上傳至網際網路供人觀覽,引誘為性交易,及於性交易時側錄被害人裸露身體之影片,並將之上傳網際網路供人觀覽,另於被害人不願聽其指示時出言恐嚇,手段卑劣,致使案內被害人身心受創,復考量本案被害人多達22人,犯罪情節非輕等因素因此判處上述罪責。
該案在今年2月間,因承辦的檢察官莊珂惠欲再度羈押被告,與羈押庭法官陳彥志當庭吵起來,陳彥志一度叫法警逮捕檢察官,此案因此失焦,事實此案吳姓被告手法相當特別,利用少女想要「當明星、名模」的心理,佯稱自己是廣告傳播公司業者,其以網路之便,尋覓少女,少女上鈎後,取得不雅照,並約出性交,若不從再予以恐嚇,受害者多達50名,檢方分3批起訴,今天判決的僅是第一批22名,院方依一罪一罰判處22年徒刑,吳男被判重刑主因為被害者均不滿16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