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列印警方違停的告發單整好友 差點坐牢去

2018/04/23 23:53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陳姓男子因好友劉姓男子剛買新車,想開玩笑捉弄他,竟上網列印台北市警局的「逕行舉發違規停車標示單」,填寫劉男車號,放在擋風玻璃上,不料被查獲法辦,因一張假告發單遭台北地院判7月徒刑,上訴後,高等法院認為山寨版的罰單「真的太假了」,一看即知不是真的,今改判陳男無罪。可上訴。

判決指出,現年31歲的陳男去年5月27日晚間7時許,在其任職的髮廊看到友人劉男將剛買的新車違停路邊,陳男一時興起,想對劉男惡作劇,上網打關鍵字搜尋:「罰單」,找到「台北市政府警察局逕行舉發違規停車標示單」,即列印樣張出來,並填上劉的車號、違規時間、地點等資料,偷偷將山寨版的舉發單放在劉車的擋風玻璃上。

20分鐘後,有巡邏警員看到劉男的車輛違停,前來取締,劉男趕緊跑去移車,看到放在車窗上的逕行舉發單,警員一看赫然發現竟是假告發單,陳男坦承因劉男買新車、想捉弄劉男,才以此開玩笑,警員將陳男送辦。一審依偽造文書罪判7月,須入監。

陳男上訴高院,強調自己真的只是惡作劇,且他列印的山寨告發單跟正版完全不一樣,「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啊」,不可能會上當,請法官判他無罪。

高院以陳男列印的山寨版告發單,和警方的正版告發單比對後,發現陳男的山寨版告發單無論格式、紙張大小與材質都跟前者全然不同,且僅單面,與正版的雙面印刷完全不同,此外,案發當天下雨,山寨版的列印油墨還暈開、字體模糊,也未蓋關防,根本無法取信劉男,改判陳男無罪。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