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金1千申請3萬補貼 北市里長夫妻涉貪遭訴
覃姓里長與丈夫詐領55餘萬租金補貼,遭士林地檢署依貪污、偽造文書起訴。(記者黃捷攝)
〔記者黃捷/台北報導〕覃姓女子2015年起擔任北市某里長,她在里內承租一棟破舊的建物,聲稱做為里民活動中心,每月租金只要1千元,卻與林姓丈夫一同向區公所申請3萬元補貼,任職2年多詐取55萬餘元公款。士林地檢署偵結,依貪污、偽造文書將夫妻倆起訴。
起訴指出,覃女在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間擔任里長,她與林男委託蔡姓友人,承租重慶北路一處老舊建物,每個月租金只要1千元,隨後再以里辦公處名義,用每月3萬元向蔡男承租,做為里民活動中心。
覃女跟林男與蔡男簽下租賃契約後,拿著這份租約向區公所申請租金補貼,承辦人員不疑有他,審查通過,扣除二代健保及所得稅費用後,每月發給2萬6400元,款項都匯入覃女的里長帳戶,總共獲取55萬餘元不法利益。
檢調接獲情資後展開調查,覃女、林男及蔡男到案均承認犯行,由於蔡男沒有收取酬勞,獲緩起訴處分,覃女跟林男則涉犯偽造文書、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遭到起訴,檢方並建請法院沒收2人不法所得55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