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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LINE「不然我吃避孕藥」 夫崩潰得知戴綠帽

許姓人妻和外遇對象LINE互傳「不然就是我吃避孕藥」等暖昧訊息,被丈夫發現、提告。(情境照)

許姓人妻和外遇對象LINE互傳「不然就是我吃避孕藥」等暖昧訊息,被丈夫發現、提告。(情境照)

2018/03/31 11:06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梁姓男子與許姓人妻交往,兩度上摩鐵後,LINE互傳「下次妳要提醒我戴套子」、「不然就是我吃避孕藥」等暖昧訊息,被許妻丈夫發現、提告,

高雄地院審結,認定通姦罪成立,判處許女、梁男各3月、5月徒刑,可易科罰金,梁男必須賠許女丈夫12萬元。

判決書指出,被告梁男於去年透過微信認識許姓人妻,去年3、4月間,2人相約到高雄、桃園的汽車旅館,2人互稱老公、老婆傳Line,互留曖昧訊息:「不然就是我吃避孕藥」、「下次妳要提醒我戴套子」、「不要一直吃那種藥」、「對不起啦...因為我沒在戴所以沒那個習慣」、「性頭上,聽不進去」、「好啦...以後我戴嘛」等留言。

曖昧留言意外被許女的丈夫察覺,許女被夫質問後坦承偷情,2人被告通姦附帶民事求償,梁男否認通姦,因許女清楚交代2人上床時間、地點,法官勘驗許女手機「你的時間軸」功能,顯示許女坦承2次上摩鐵的定位地址無誤,加上鹹濕Line對話內容,認定許女證詞可信度極高。

法官審酌許女犯後態度良好,輕判3月徒刑,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並判刑梁男5月,可易科罰金15萬元,民事部分還要賠償許夫12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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