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蝶戀花翻車33死 與領隊妻調解破局

罹難領隊蕭如進妻子黃美英(右)。(資料照)

罹難領隊蕭如進妻子黃美英(右)。(資料照)

2018/03/27 18:11

〔記者黃捷/台北報導〕蝶戀花旅行社遊覽車去年2月在國道翻覆,造成33死11傷慘劇,刑事部分,檢方已處分負責人周比蒼、周繼宏父子不起訴確定。民事部分,已故導遊蕭如進的妻子黃美英,原希望能以200萬與蝶戀花、友力通運和解,但對方沒有接受,調解破局,全案已進入審理程序。

事故發生後,罹難者家屬控告蝶戀花、友力通運負責人及員工等8人業務過失致死,士林地檢署認定事發主因是司機康育薰超速,但因他已死亡,只能處分不起訴,其於被告也因罪證不足,獲不起訴;家屬提再議也遭駁回,據了解,目前已向法院聲請交付審判,這將是最後的救濟途徑。

黃美英曾在記者會上哭訴,丈夫日薪一天800元,有時會加上茶水費500元,工時卻超過10小時,丈夫簽下的契約是臨時工,甚至沒有勞健保;黃美英因此提告,向蝶戀花、友力通運求償職災補償金。

士林地院今開庭,黃美英在律師陪同下出庭,友力負責人黃河清也親自到場,周比蒼父子一如往常,僅由律師代表出庭,不過,黃河清反映雙方先前郵寄交換書狀,疑似妹妹收到卻沒轉交他,法官認為雙方資料不對等,無法進行辯論,只能諭知下次再續行準備程序。

法官另還提出質疑,指蕭如進應是受雇於蝶戀花,請求友力連帶賠償,恐怕於法無據,黃美英的律師則表示,她們認為蝶戀花、友力是共同雇用蕭如進,未來會再以書狀補充說明。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