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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滿18歲的她被輪暴 1男判7年半、1男通緝中

女子「阿莉」(化名)在104年7月才剛滿18歲,參加一場年輕人聚會,被強迫口交、兩男輪姦、口爆,犯嫌陳男落網,台中地院依共同強制性交判7年6月,「阿平」則仍在通緝中。(示意圖)

女子「阿莉」(化名)在104年7月才剛滿18歲,參加一場年輕人聚會,被強迫口交、兩男輪姦、口爆,犯嫌陳男落網,台中地院依共同強制性交判7年6月,「阿平」則仍在通緝中。(示意圖)

2018/03/16 10:39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女子「阿莉」(化名)在104年7月才剛滿18歲,參加一場年輕人聚會,被強迫口交、兩男輪姦、口爆,犯嫌陳男落網,台中地院依共同強制性交判7年6月,「阿平」則仍在通緝中。

判決書指出,陳男與黃女(滿16歲)為男女朋友,104年7月31日下午與「阿平」一起到中市清水區某KTV聚會唱歌,黃女又邀約「阿莉」(剛滿18歲)一同參與,下午5時許聚會結束,陳開車載大夥到沙鹿區佛羅倫斯汽車旅館。

下午約6時許進入旅館,「阿莉」進入浴室準備梳洗之際,「阿平」進入浴室強行將「阿莉」拉至床上,同時陳已在床上與黃女正在做愛,「阿莉」試圖推開「阿平」但力氣太小,也沒有人來幫忙,被「阿平」以身體強壓在床上,又以腳踢方式抵抗,但完全無效。

「阿平」不顧「阿莉」並不想與其發生性行為,還是強脫其衣物,愛撫胸部後性侵。

而兩對男女在床上性交,約10分鐘後,陳男表示要「換手」,陳與「阿平」互換性伴侶,陳同樣壓制「阿莉」身體,「阿莉」繼續以手推及腳踢等方式反抗,但仍被性侵,約10分鐘後,再一次換手。

又過了幾分鐘後,「阿平」要求「阿莉」口交,「阿莉」雖然不願意,但被他壓著脖子強迫幫他口交,並射精在嘴巴裡。

被告否認犯行,辯稱「阿莉」是同意的,辯稱要去汽車旅館的車上,「阿莉」已被要求口交,一般常理來論,如不願意應拒絕、逃跑,進入汽旅收費口也有呼救機會,被害人根本沒有離開意思。

「阿莉」供稱,「阿平」在車上強迫要幫他口交,她事後有對黃女說不要去汽車旅館,但黃女要她陪,她擔心黃女安全才陪她一起去。

法官認為,本案被害人剛滿18歲,心智尚非成熟,突遭身旁友人性侵,處於疑惑、害怕、驚恐、求援無力狀態,雖有被要求口交,也不代表必然知悉進入汽車旅館,必遭被告等強制性交行為,這是兩回事,而案發後被害人一直躲在友人住處,不敢報警,之後是友人得知後轉輾告知「阿莉」母親,一個月後才報警處理,過程與事理無違,被告犯行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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