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男性侵弱智女 竟還辯稱酒後無法勃起
辯稱酒後無法「勃起」不被採信,惡男性侵弱智女,屏地院重判他10年徒刑。(記者李立法攝)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林姓男子酒後起色心,假借要幫認識的弱智女賣南瓜,帶往空屋後強制性侵,過程中被害人激烈反抗,卻遭林男持棍棒打傷,被害人跑到派出所報案,林男卻辯稱是該女子主動要求和他發生性關係,他因酒醉無法「勃起」而作罷,法官不採信,依強制性交罪重判林男10年徒刑。
林男去年4月間涉嫌酒後以強暴手段性侵一名弱智女子,被害人反抗,對林男又咬又抓,遭林男持木棍打傷頭、背部,被逼就範;警方事後據報將林男帶回偵訊,林男否認強制性侵,辯稱是該女子主動要求,他因為酒醉無法「勃起」而作罷,檢方卻認定林男性侵事證明確,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訴。
屏東地院審理時,林男仍矢口否認犯行,但法官根據醫療鑑定報告,並檢視被害人身上傷勢及林男被抓傷的手臂,採信被害人指控內容,認定林男對精神障礙之人犯攜帶兇器強制性交罪,判處林男10年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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