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攜帶143萬台幣未申報 遭台中機場查扣
2018/01/24 12:14
〔記者歐素美/台中報導〕台中市楊女與妹妹及兒子等到台中國際機場搭乘越捷航空,準備前往越南,過海關時行李被查獲內含143萬3千元台幣未申報,楊女供稱是「幫別人托帶」,當場哭求返還,因每人免申報額僅10萬元,財政部關務署台中關會同航警局依洗錢防制法,當場沒入113萬3千元,楊女3人哀怨離去,警方表示,後續將追查幕後「藏鏡人」。
本月19日下午3點左右,家住台中市大甲區的楊女與妹妹及兒子等3人,到台中國際機場準備搭乘越捷航空飛往越南,但行李通關時,航警局及海關人員發現楊女的行李箱內,用報紙及雜物等包著大疊現金,要求楊女打開行李檢查,當場在行李內查獲100多萬元台幣,連同3人身上的現金共143萬3千元台幣。
關務署台中關表示,依據洗錢防制法及洗錢防制物品出入境申報及通報辦法規定,旅客或隨交通工具服務的人員,攜帶超逾10萬元新台幣出入國境者,應主動向海關申報,未申報者超過限額部分由海關沒入,當場扣除3人免稅額30萬元,將113萬3千元沒入。
楊女見大筆現金被沒入,當場表示,現金是別人托帶的,自己沒錢可以賠人家,哭求返還,還在現場賴著不走,但海關人員依法處理,只好請來航警局人員將楊女3人請出去,楊女與妹妹及兒子等3人只好垂頭喪氣離去。
台中關呼籲,民眾出入國境攜帶外幣、有價證券逾等值美幣1萬元、人民幣逾2萬元及新台幣逾10萬元者,應主動誠實申報,以免受罰,相關規定可至財政部關務署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