膠帶綑綁處罰上課搗蛋學生 補習班老師判拘又罰款
梁姓班導師為懲罰2名上課搗蛋的小朋友,令2人面對面站好,再以膠帶將2人綑綁在一起,結果吃上官司被判刑。 示意圖。(記者李立法攝)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2位小朋友上課嘻鬧不聽制止,下課後被補習班導師以膠帶綑綁2人身體作為處罰,其中1名小朋友覺得身心受創,回家後向家長反映,家長憤而對該名班導提告並求償,法官認為班導師管教過當,依強制罪判處拘役40天,可易科罰金,民事部份另判賠4萬元,均可上訴。
劉姓及洪姓學童在補習班上英文課時,互相嘻鬧影響其他小朋友上課,英文老師制止不聽,下課後便向梁姓班導師反映,女班導為懲罰這2名上課搗蛋的小朋友,令2人面對面站好,再以膠帶從2人頭部至腹部纏繞綑綁在一起,限制2位小朋友行動自由達5分鐘以上。
劉姓學童覺得班導師的處罰方式讓他難堪,回家後向家長反映,劉父不滿班導作法導致孩子身心受創,憤而提起刑事妨害自由及民事損害賠償告訴,經檢方傳訊被告及相關證人後,決定起訴梁姓班導。
法官認為管教小學生應具備寬容與愛心,處罰也要合乎比例原則,梁姓班導師使用膠帶綑綁2童,恐對身心發展造成不良影響,念在被告坦承犯行,且無前科紀錄,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強制罪,處拘役40天,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