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款「幽靈罰單」 害跑3趟郵局還不能繳

張姓民眾前往台東太麻里遭警方開單,惟應到案日期(紅框)竟比開單日還早,害民眾無法繳交罰單。(記者劉濱銓攝)
〔記者劉濱銓/南投報導〕時光倒流「幽靈罰單」?
彰化縣張姓男子去年(106年)12月18日開車前往台東縣太麻里,在台9線遭警方開超速罰單,惟罰單繳費到案日應是今年(107年)1月17日,但開單女警竟寫成106年1月17日,變成「先繳費、後超速」的烏龍,害張男連續3週跑郵局繳費都被打回票,後來才知道原來是罰單日期「凸槌」。
張男事後致電警方,卻被要求靜候通知再繳費,但今天(16日)已是繳費倒數第2天,若再拖延未繳納,恐被加收滯納金,對警方回應與補救作為不以為然。
對此,台東縣太麻里派出所坦承罰單瑕疵,經修正罰單內容,並送警局重新輸入案件後,當事人現已能繳費,對於罰單筆誤造成的不便感到抱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