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緒失控狠砍妻兒16刀 男殺人未遂判刑7年6月
40歲劉姓男子前年10月間因與妻子發生口角,勁持刀砍殺妻子與勸阻的兒子16刀,士林地院認為,妻兒傷勢集中在頸部要害,認定劉男有殺人犯意,依2次殺人未遂罪判刑12年,應執行7年6月徒刑。(資料照,記者王冠仁翻攝)
[記者黃捷/台北報導]40歲劉姓男子經營的餐廳生意不穩定,讓他備感壓力,想要結束營業,因妻子不同意,劉男越想越氣,竟持水果刀朝熟睡的妻子及兒子狠刺16刀,所幸其他家人及時發現阻止,妻兒才及時獲救。士林地院認為,妻兒傷勢集中在頸部要害,認定劉男有殺人犯意,依2次殺人未遂罪判刑12年,應執行7年6月徒刑。
判決指出,劉男在北市經營餐廳,前年10月間因生意不穩定,經濟壓力沉重想關店,但妻兒認為手上還有許多客人的預約,起碼要把這些做完,到一個段落再結束營業,劉男因此心生不滿,趁妻兒一早還在熟睡,拿起家中的水果刀,朝妻子肩、頸猛刺10刀。
睡在一旁的兒子聽到叫聲起床,還沒看清楚發生什麼事,劉男就又撲向兒子,朝兒子肩、頸猛刺6刀,次子聽到聲響趕往查看,赫見現場血跡斑斑,趕緊衝出去向其他家人求救:「爸爸發瘋了!」眾人立刻趕來合力壓制劉男,妻兒送醫後幸無大礙。
劉男雖承認持刀砍妻兒,但辯稱他沒有殺人意圖,無法解釋當時的感覺;辯護律師也說,劉男身為廚師,善於用刀,若真的想殺人,妻兒應會受到更嚴重的傷勢,且劉男患有精神疾病,才會控制不了情緒而傷人。
不過,法官認為劉男明知頸部是人體要害,卻持鋒利刀械猛刺,且還趁妻兒熟睡不知反抗的時候下手,殺人意圖明顯,且劉男也自承犯案當下並沒有幻聽症狀,精神鑑定也指劉男並未失去辨識能力,最後仍依殺人未遂罪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