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門把乘客夾成禿頭 台鐵判賠12萬
車門把乘客夾成禿頭,台鐵判賠12萬。(資料照,記者吳政峰攝)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陳姓男子前年從台中搭區間車前往彰化,在彰化站準備下車時,開啟的車門竟突然故障秒關,導致他慘被爆頭,傷處還因此罹患疤痕性禿髮;事後他向台鐵求償22萬餘元,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台鐵確有過失,但陳求償金額過高,僅判賠12萬餘元。
判決指出,從事金融業的33歲陳男,104年5月30日下午搭乘台鐵2347車次區間車前往彰化,在彰化站第一月台下車時,剛打開的車門竟瞬間關上,他閃避不及,頭部狠狠被車門夾擊,左頂葉頭皮當場被車門扯出長達6公分的撕裂傷。
陳男受傷後,見現場沒有站務人員協助,只好自己捂著傷口走到站務室求助,列車長雖指示站務員協助將陳送醫,既沒有讓陳坐椅子休息,也沒有提供消毒紗布、繃帶等止血器材,血流滿面的陳男只好自己用捲筒衛生紙壓著傷口,忍痛站在站務室外等救護車到場。
陳男事後提告指出,他多次為此回診治療,對生活造成不便,且頭部傷處還因此罹患疤痕性禿髮,嚴重影響他在金融工作上的專業形象,最後只能花錢植髮挽救自信心,台鐵應負起責任,賠償他精神慰撫金15萬元、植髮費用5萬元及醫療、看護費約2萬元,合計共22萬元。
北院簡易庭認為,陳男疤痕性禿髮的位置確實與傷勢相符,醫院診斷書也直指傷處必須整形或植髮才能回復外觀,台鐵理應賠償,不過當時陳男傷勢未達需專人看護的程度,提出的15萬元慰撫金也過高,判台鐵僅須賠償12萬5010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