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髮警考丙案敗訴 她評:守規定只會繼續活在帝制
蓄長髮的保二總隊男警員葉繼元,因不符2015年考績被評為丙等,提出行政訴訟撤銷評比,並向保二總隊求償50萬元。昨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以「端正警紀,建立警察良好形象」為由,判葉繼元敗訴。(圖為資料照,記者吳政峰攝)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蓄長髮的保二總隊男警員葉繼元,因不符2015年考績被評為丙等,提出行政訴訟撤銷評比,並向保二總隊求償50萬元。昨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以「端正警紀,建立警察良好形象」為由,判葉繼元敗訴。對此結果,性別議題作家周芷萱在臉書上表示,男女警員儀容的規定不是不能改變,不然「大家還繼續活在帝制時代」。
保二總隊警員葉繼元因蓄長髮,導致2013年至2015年間,遭記18支申誡,相當於兩大過免職。經人權團體抗議後,警政署去年9月撤銷免職令,但葉繼元不服2015年考績被評為丙等,提出行政訴訟撤銷評比,並向保二總隊求償50萬元。昨日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葉繼元敗訴。
對此結果,性別議題作家周芷萱在臉書上質疑台北高等法院新聞稿中「端正警紀,建立警察良好形象」的說詞,和網友「是葉繼元自己不遵守儀容規定」的言論。周芷萱表示,如果本來就有的規定都不用改,「那怎麼不繼續留在帝制時代,或蔣的極權時代,或給日本殖民?」,也指出「制度本來就是人定的,應該因為時代的不同,或人類文明的改變而更改!」
關於警察形象問題,周芷萱則說,警察的形象是否良好,不是看外表,而是「應該看整個警察系統平常在做什麼」。
網友對此也發言:「原來打考績不是看工作表現,是看性別刻板印象」、「不太懂長髮跟能力有什麼關聯性」、「要求外表只是在做表面工夫而已」;或支持判決,表示「為什麼(葉繼元)一定要破壞團隊紀律?判得好」、「並沒有人逼你(葉繼元)去當警察,既然選擇了當警察的路,就要遵守團體規定」。
對於葉繼元敗訴的結果,性別議題作家周芷萱在臉書上表示,男女警員儀容的規定不是不能改變,不然「大家還繼續活在帝制時代」。(圖片擷取自周芷萱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