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男拿空氣槍趕鳥 鳥沒打到反自射傷右肩

黃姓男子買了1把具殺傷力空氣槍,找葉姓表侄試槍時,表侄竟不慎射傷自己的左肩,同遭起訴。示意圖,與新聞事件無關。(資料照,記者楊政郡攝)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黃姓男子買了1把具殺傷力空氣槍、鋼珠彈,今年6月帶該槍彈到苗栗找葉姓表姪子,一起到果園射鋼珠彈趕鳥,兩人輪流射擊,但葉姓表姪子在進行故障排除時,槍口竟朝向自己又突然不慎發射,鋼珠彈射入自己的右肩,黃男趕緊將他送醫,兩人都被依違反槍砲條例起訴。
起訴書指出,27歲黃男在105年4月間,在東區後火車站以1萬6千元,向「陳大哥」購買一把改造空氣槍及鋼珠、二氧化碳高壓鋼瓶。
106年6月19日黃某與葉姓表姪子相約,黃帶上述槍彈到苗栗,在果園產業道路上試射趕鳥,黃某興致勃勃,當天下午就帶著槍彈至苗栗泰安鄉某果園,兩人輪流試射,中途卡彈,葉男正在進行故障排除,槍口對著自己,不慎擊發,子彈射入自己的右肩,造成穿刺傷,醫師在其體內取出鋼珠彈。
黃男緊急開車送葉男到豐原醫院,警方據報後到場,並在黃某車內查扣上述槍枝及鋼珠彈,經測試具有殺傷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