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炳坤案 最高法院首開調查庭創先例
蘇炳坤接受電台專訪,回想所受冤屈,頻頻拿起女兒送的手帕拭淚。(資料照,記者朱沛雄攝)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被控搶銀樓、判刑15年定讞,獲特赦的蘇炳坤,高等法院裁准再審後,檢方提起抗告,最高法院今天下午決定本月25日上午10點開庭並傳喚蘇炳坤出庭,由受命法官王國棟進行調查程序,釐清本案是否有再審必要,創下司法首例。
最高法院指出,蘇炳坤違反懲治盜匪條例經判刑確定,前總統陳水扁特赦蘇後,蘇的罪刑宣告都成為無效,高院認為本案有再審必要,但檢方持不同見解,因此將開庭調查,以往最高法院未曾因特赦案衍生的再審抗告案,特別開庭調查。
1986年3月新竹市金瑞珍銀樓發生搶案,主嫌郭中雄落網後,緊咬現年68歲的蘇炳坤是共犯,蘇堅稱遭誣陷,仍遭判有罪定讞,事後逃亡9年多期間,聲請4次非常上訴、4次再審均遭駁回,1997年被捕入監,服刑2年半後,2000年國際人權日獲前總統陳水扁特赦,蘇認為特赦無法還他清白遂聲請再審,高院裁准再審,創下特赦後仍獲再審的司法史首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