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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補教狼師性侵女學生 判關2年半、賠60萬元

    法官判黃男須賠償被害少女及其雙親60萬元。(記者吳昇儒攝)

    法官判黃男須賠償被害少女及其雙親60萬元。(記者吳昇儒攝)

    2017/10/08 18:38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已婚數學補教老師黃志維背著髮妻約高一女學生小蕙(化名)開房間,甚至不顧小蕙還穿著校服,帶到山區路旁搞車震,被巡邏警員發現,惡行才東窗事發。基隆地院審理後,依「對未滿16歲少女為性交罪」判2年6月徒刑。另民事判決部分,近日出爐,法官判黃男須賠償60萬元。

    判決書指出,37歲黃姓補教老師在基隆市七堵區某家補習班任教,情竇初開的小蕙喜歡上教數學的黃師。他見有機可乘,去年9月間約年僅15歲的小蕙單獨外出,甚至發生性行為。

    2人交往約2個月,期間黃男多次利用補習空檔,把小蕙帶到摩鐵或是偏僻的產業道路車震。去年10月間,黃志維又把穿著學校制服的小蕙帶到情人湖山區車震,剛好被巡邏員警發現,揭發惡行。而黃男任教的補習班,也因為事件爆發,認為已經失去家長的信任,忍痛暫停營業。

    小蕙及雙親也對狼師提出民事賠償,要求必須賠小蕙300萬元的精神撫慰金,且必須賠父母各100萬元。黃師認為,小蕙及其家人要求賠償金額過高,請法官駁回。法官認為,黃姓被告與被害少女發生7次性關係屬實,應賠償她40萬元,而少女的雙親也受精神上的折磨,各賠1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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