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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將女友交給狼同學!酒醉女大生慘遭撿屍性侵

女大學生小如與男友吵架心情差喝醉酒,慘遭男同學載到住處,乘機性侵。(情境照)

女大學生小如與男友吵架心情差喝醉酒,慘遭男同學載到住處,乘機性侵。(情境照)

2017/10/08 00:18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女大學生小如與男友吵架心情差,後來與大學陳姓同學等友人到KTV唱歌喝酒,小如喝醉倒臥沙發,小如男友請陳男幫忙載小如回住處,但陳男竟然把女同學載到自己住處、以公主抱方式抱進房間,乘機性侵。小如控訴男同學趁她酒醉、對她亂來,不原諒對方。台南高分院依乘機性交罪判陳男3年2個月徒刑。

判決指出,小如(化名、現年23歲)與陳姓男子是大學同學,105年5月18日上午,小如與男友小陽(化名)吵架後心情不好,她與陳姓男同學等友人相約到嘉義市一間KTV唱歌聚會,席間,小如喝了許多酒、不勝酒力,倒臥在包廂沙發上。

當天下午,小如男友也到這間KTV參與聚會,但他與小如各喝各的、不理對方,小陽見女友已醉倒、委請陳男把小如載回女方住處。沒想到,陳男在下午3點半到4點之間直接騎機車把小如載回自己位於嘉義縣的租住處,讓小如躺在床上。

陳男利用小如已喝醉、身體乏力狀況,乘機脫掉小如衣褲,在小如無力抗拒之際對她性侵得逞。

這名色男大學生對女同學伸出狼爪後離開租住處,獨自待在陳男房間內的小如醒來以手機聯絡友人前去載她離開,小如並對友人說「陳男利用她酒醉之際對她亂來」,小如離開後到警局報案控訴男同學乘機對她性侵害。

雖然案發後在一審時,陳男表明願意賠償受害女同學及尋求和解,但陳男一直未履行,女方也已無意與他和解、不接受陳男提存到法院的15萬元,一、二審都依乘機性交罪判刑3年2個月,此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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