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惡鄰占公設求償55萬 女子僅獲賠82元 原因是...

    社區大樓住戶的吳姓女子,不滿她的鄰居「阿莉」占用8平方公尺的公設來曬衣服、擺鞋架,求償55萬餘元。但法官查出該案並非全體大樓住民共同求償、而為吳女單人,所以依其土地應有之2千分之23,判決「阿莉」僅需賠償82元。(情境照)

    社區大樓住戶的吳姓女子,不滿她的鄰居「阿莉」占用8平方公尺的公設來曬衣服、擺鞋架,求償55萬餘元。但法官查出該案並非全體大樓住民共同求償、而為吳女單人,所以依其土地應有之2千分之23,判決「阿莉」僅需賠償82元。(情境照)

    2017/09/30 19:29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社區大樓住戶的吳姓女子,不滿她的鄰居「阿莉」占用8平方公尺的公設來曬衣服、擺鞋架,經民事訴訟請求拆除歸還獲判勝訴、並求償55萬餘元。但法官查出該案並非全體大樓住民共同求償、而為吳女單人,所以依其土地應有之2千分之23,判決「阿莉」需賠償82元。

    據《聯合報》報導,吳女指控鄰居「阿莉」從82年起就私自加蓋違建,占用社區公設4平方公尺做為曬衣場、另外4平方公尺擺鞋架,經吳女提民事訴訟後,法官判決其須拆除地上物、將鞋架移除,已於今年3月1日點交完畢。

    但吳女指控,「阿莉」根本沒有將判決當一回事,只要遇到執行拆除時就把地上物搬離、法院確認後又移回原地;還放了一堆花花草草讓其他人行走不便,甚至有人因她的澆花水滑倒。吳女遂提起民事損害賠償,包括租金減損34萬8480元、工作損失7500元、精神慰撫金20萬元,共計55萬5980元。

    對此,法官雖理解吳女長期訴訟纏身,致使精神耗弱、工作不順,但「阿莉」所觸犯的無權占有行為並不涉及人格法益,所以不能請求精神慰撫金。且「阿莉」占有之公設8平方公尺,每平方公尺的公告地價為7194元、年息5%,吳女1人分得之比率為2千分之23。法官依其比率判處「阿莉」需返還吳女自103年9月10日起至106年3月1日止,共2年172天之損失,共計82元。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圖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