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老東家400萬和解金 趙傳被判補稅
知名歌手趙傳(見圖)不滿老東家滾石唱片濫用「我是一隻小小鳥」等歌曲的著作權,96年間與滾石對簿公堂並獲400萬元和解金,隔年報稅時卻未申報該筆所得,被國稅局追繳47萬餘元。(資料照,記者趙世勳攝)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知名歌手趙傳不滿老東家滾石唱片濫用「我是一隻小小鳥」等歌曲的著作權,96年間與滾石對簿公堂並獲400萬元和解金,隔年報稅時卻未申報該筆所得,被國稅局追繳47萬餘元,經趙提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趙應補稅,但金額略減,可上訴。
據悉,趙傳多年前授權滾石唱片使用多首歌曲的「實體版權」,96年間卻發現滾石竟將歌曲用於線上下載、手機答鈴等數位用途,因此憤而向滾石提告侵權,最後滾石以400萬元與趙傳達成和解,扣除必要版稅後,陸續給付了396萬9526元。
103年間,國稅局發現趙傳申報所得稅時漏報該筆和解金,因此向趙補徵約47萬元稅額,但趙認為該筆和解金的性質,是滾石與他結清的版稅、權利金及酬勞費用,屬於「著作人或表演人執行業務之所得」,依法應可扣除45%必要費用後併入全年收入計算,因此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北高行審理後認為,趙傳取得該筆和解金時,與滾石唱片早已沒有契約,足認該款項的性質屬於新財產而非「執行業務之所得」,國稅局追討稅金並無不當,但計算欠稅額時,國稅局應先扣除趙傳打官司的律師費16萬餘元成本,改以380萬餘元計算。
本名趙柏鈞的趙傳,曾以「我是一隻小小鳥」、「我很醜可是我很溫柔」等名曲走紅,是滾石唱片全盛時期的眾多強將之一,後來卻與滾石鬧上法庭,令不少人感到意外,不過趙傳3年前仍替新歌精選輯命名為「一顆滾石的25年」,並自稱「還是當初那顆滾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