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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台商父子共諜收買 2軍人更審各改判5年8月、5年10月

    黃姓台商父子涉共諜案吸收我國空軍蘇冠穎、葉鑫亮洩露機密,最高法院發回台南高分院更審,今對蘇、葉兩人減刑,以貪污罪分別判刑5年8月、5年10月,兩人都褫奪公權4年。(路透檔案照)

    黃姓台商父子涉共諜案吸收我國空軍蘇冠穎、葉鑫亮洩露機密,最高法院發回台南高分院更審,今對蘇、葉兩人減刑,以貪污罪分別判刑5年8月、5年10月,兩人都褫奪公權4年。(路透檔案照)

    台商黃龍瀧、黃聖峪父子涉共諜案,替中國收買我國空軍蘇冠穎、葉鑫亮洩露機密,蘇、葉分別被判7年和6年,最高法院發回台南高分院更審,今對蘇、葉兩人減刑,以貪污罪分別判刑5年8月、5年10月、都褫奪公權4年。

    黃姓父子長期往來中國,2017年起吸收蘇冠穎與葉鑫亮兩名軍人,為中國蒐集台灣國防機密資料。自2019年起,葉鑫亮為黃氏父子收集軍事資訊,並在嘉義、新竹等地與黃龍瀧密會、傳遞機密文件,藉此獲得21萬元報酬;2021年9月,蘇冠穎同樣利用軍職,攜帶機密文件回家,並邀黃聖峪到住處拍照記錄,拿到10萬元報酬。

    案發後,高分院以蘇、葉兩人違反國安法與軍人貪污收賄等罪名,判處蘇男7年徒刑,葉男6年,褫奪公權5年,對黃氏父子各判刑8年,全案上訴到最高法院,最高院駁回黃氏父子上訴定讞,但另將蘇、葉涉案部分撤銷發回台南高分院更審。

    今天台南高分院更審,認為葉鑫亮和蘇冠穎收賄違反職務,但兩人都在偵查和審理中坦承犯行,且主動繳回犯罪所得,因此依貪污治罪條例可以減輕刑罰。

    具體量刑上,葉鑫亮無前科,犯後坦承犯行並繳回贓款,且主動提供相關證據,加上其洩密行為次數等因素,判處有期徒刑5年10月,並褫奪公權4年。蘇冠穎也無前科、繳回贓款,但因交付職務上持有的軍事機密,符合加重處罰條件,法院考量他洩密次數及參與程度,判處有期徒刑5年8月,兩人都褫奪公權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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